[基督日报] 新加坡城巿豐收教會不正當挪用建堂基金一案中,51歲的主任牧師康希以三項挪用公款罪名被判囚8年。他在臉書上表示決定上訴。
控方認為六名被告的判刑「嚴重不足」,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加刑。此前針對刑罰陳詞時,控方呼籲法庭判5至12年的刑期,其中康希牧師、陳一平牧師、黃玉音及周英漢等各11至12年不等。
康希表示與律師研究後,認為法院判決某些重點「似乎有誤」,因而準備為定罪裁決及判刑提出上訴。判刑後他與律師仔細研究判罪和判刑後,表示決定上訴。
他發表一篇名為《基督徒可以上訴、應該上訴嗎﹖》的文章,分享有關使徒行傳中保羅的旅程與審訊的記錄,表示保羅並非因違抗羅馬執政者或害怕犯法受懲治而提出上訴,而是有主給他的使命要完成,加上大部份證據對他有利,因此選擇使用神給也的羅馬公民權,向凱撒作出上訴。經歷多番轉折,最後保羅得在凱撒面前為自己辯護,所有控狀都判無罪撤銷。
康希牧師寫道:「律師將在適當的時候應對檢方的上訴。在這過程中我由衷的需要你的禱告,期盼之後能有正面的結果。前面的道路崎嶇漫長,但神的恩典夠我用。我非常愛你們、感謝你們。感謝你對我和我家人的愛。」
據城巿豐收教會表示,資深律師斯尼華申(N. Sreenivasan)亦宣布陳一平牧師將提出上訴。周英漢在判刑前已經表示他有意要上訴,其他被告則會向各自律師咨詢再做決定。他們必須在12月4日或以前針對裁決及/或判刑呈上上訴通知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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